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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
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号文认定
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
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企业
;西安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批
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享受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
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
000]25号)的优惠政策的资格。自2001年起到2010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
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理,西
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得税率
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成都
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西区,2003年8月28日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号文批准,
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至2001年免交所得税,2002年、2003年按7.5%交纳
所得税,2004年执行的所得税率为15%。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经济技
术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认定证书:
昆经开(外)000004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的规定享受省
外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新疆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自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
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
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年11月27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统一编号:55-H0006),其所得税税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15%执行。成都托普软件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年9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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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
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号文认定
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
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企业
;西安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批
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享受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
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
000]25号)的优惠政策的资格。自2001年起到2010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
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理,西
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得税率
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成都
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西区,2003年8月28日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号文批准,
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至2001年免交所得税,2002年、2003年按7.5%交纳
所得税,2004年执行的所得税率为15%。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经济技
术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认定证书:
昆经开(外)000004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的规定享受省
外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新疆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自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
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
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年11月27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统一编号:55-H0006),其所得税税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15%执行。成都托普软件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年9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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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
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号文认定
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
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企业
;西安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
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享受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5号)的优惠政策的资格。自2001年起到2010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
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理
,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得
税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
。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西区,2003年8月28日经成都市科学
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
号文批准,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至2001年免交所得税,2002年、2003年
按7.5%交纳所得税,2004年执行的所得税率为15%。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
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
(认定证书:昆经开(外)000004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
的规定享受省外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新疆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自经营之日起,
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
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年11月27日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号:55-H0006),其所得税税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15%执行
。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年9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
00)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
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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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子公
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 号文
认定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 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
件企业;西安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
产业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 号文认定为陕西
省第三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享受国务院(2000)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25 号)的优惠政策的资格。自2001 年起到2010 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
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 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 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
理,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
得税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 号函]批准,控股
子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
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西区,2003 年8 月28 日经成都市科学
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
号文批准,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 年至2001 年免交所得税,2002 年、2
003 年按7.5%交纳所得税。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认定证书:昆经开(外
)000004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的规定享受省外来滇投资
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
资若干政策规定,新疆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自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
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 年11 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
一编号:55-H0006),其所得税税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15%执行。成都托普软件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 年9 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18 号文以及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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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子公
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 号文
认定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 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
件企业;西安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
产业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 号文认定为陕西
省第三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享受国务院(2000)18 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25 号)的优惠政策的资格。自2001 年起到2010 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
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
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 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 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
理,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
得税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 号函]批准,控股
子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
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西区,2003年8 月28 日经成都市科学
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
号文批准,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 年至2001 年免交所得税,2002年、20
03 年按7.5%交纳所得税。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认定证书:昆经开(外
)000004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的规定享受省外来滇投资
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
资若干政策规定,新疆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自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年。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
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年11 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
编号:55-H0006),其所得税税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15%执行。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是2001 年9 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18 号文以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
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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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省
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 号文认定为四川
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
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 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企业;
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 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
享受国务院(2000)18 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的优惠
政策的条件。自2001 年起到2010 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
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
品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
理,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
所得税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控
股子公司成都托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
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成都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西区,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于2001 年12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
编号:0151220B0552)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
(认定证书:昆经开(外)000004 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环境》、的规定享受省外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实行免二减三并按15%的税
率执行。托普东北软件园
(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
01 年11 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号:55-H0006);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是2001 年9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 18号文以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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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省
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 号文认定为四川
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
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 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企业;
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 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备
享受国务院(2000)18 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的优惠政
策的条件,自2001 年起到2010 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定
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
和扩大再生产。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理
,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
得税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控股
子公司成都托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
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西区,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于2001 年12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
号:0151220B0552)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
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
认定证书:昆经开(外)000004 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
的规定享受省外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实行二减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托
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
术厅于2001 年11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号:55-H0006);成都托普软
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 年9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18号文
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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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 计缴;
(2)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 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本公司及下属四川托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子公司
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2001]77 号文认
定为四川省第一批软件企业;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四
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以川信信[2002]90 号文认定为四川省第五批软件
企业;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经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
西省地方税务局以陕信科发[2001]548 号文认定为陕西省第三批软件企业;上述企业具
备享受国务院(2000) 18 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的优惠
政策的资格。自2001 年起到2010 年止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 的法
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
和扩大再生产。
(3)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7% 和3% 计缴;
(4) 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 号文认定本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根据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1998]076 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管理,
西部软件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得税
率按15%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 101 号函]批准,控股子公
司成都托普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
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成都托普数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
区,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于2001 年12 月2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号:015122
0B0552) 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云南托普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明国家经济技术
开发区内,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认定为省外在滇投资企业(认定证书:昆
经开(外)000004 号),根据《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环境》的规定享受省外
来滇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所得税减二免三并按15%的税率执行。托普东北软件园(鞍
山)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2001 年11 月2
7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统一编号:55-H0006) ;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是2001 年9 月成立的新办软件企业,根据国务院(2000) 18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0]25 号)文件享受新办软件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5)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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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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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缴;     (4 )所得税:本公司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重点高 新技术企业,经国科火字[2000]85 号文认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都托普长征网络 有限责任公司为西部软件园骨干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函 [1998]076号文件成都高新区将西部软件园作为其分园纳入其管理, 西部软件园内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成都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故本公司所得税率按15 % 法定税率执行。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 控股子公司成都 托普科技股份公司、成都托普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 , 按 15%的税率计缴。经雅安市财政局雅财办字( 1999)07号文批准,四川托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至 2001 年免交所得税, 2002年、2003年按7.5%交纳所得税。经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自高财发(1999) 06 号文批准,自贡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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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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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营业税:按劳务收入的3-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经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1996)字第582号〗批准, 本公司从 1995年起按33%所得税率上交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按15%水平负担。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 01号函〗批准, 控股子公司成都托普科技股 份公司、成都托普通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托普长征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 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 经雅安 市财政局雅财办字(1999)07号文批准, 四川托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 1999 年至 2001年免交所得税,2002年、2003年按7.5%交纳所得税。经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自 高财发(1999)06号文批准,自贡托普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 % 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从1 999年至2001年对属高新区财政收入部份实行即征即返的退 税政策。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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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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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营业税:按软件及运输收入的3%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经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1996)字第582号]批准, 本公司从 1995年起按33%所得税率上交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按15%水平负担。 控股子公司成都托普科技股份公司、成都托普长征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省人民 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的税率 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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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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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营业税:按软件及运输收入的3%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经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1996) 字第582号 ] 批准, 本公司从 1995年起按33 %所得税率上交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还18%,实际按15 %水平负 担。控股子公司成都托普科技股份公司、成都托普长征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省 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批准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按15 %的 税率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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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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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     ⑵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 %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山昆缴;     ⑷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1996)字第 582号文批准,从1995年起按33%所得税率上交所得税后,地方财政给予返还18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函(1997)101号函享受的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 按 15%的税率计缴。     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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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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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     b.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 %计算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c.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的7%和3%计缴;     d.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 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1996) 字 第582号文批准,从1995年起按33%所得税率上交所得税后,地方财政给予返还 18 %;     e.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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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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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顶
    ①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     ②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计缴;     ③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计缴。     ④教育费附加和交通费附加:分别按应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3%和4%计缴;     ⑤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财工(99)字第 582号文批准,从1995年起按卢3%所得税率足额上空所税后,地方财政按所得税率 18%给予返还;     ⑤其它税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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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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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比上年同期增加37.63%,主要是公司增加了证券投资额,同时取得了较好的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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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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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①公司销售主营产品缴纳产品增值税率为17%     ②所得税税率为33%.     ③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④交通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4%计缴.     ⑤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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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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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1992年至1993年按销售收入14%的税率执行;1994年至1995年5 月 31日按国家新税法规定17%的税率执行。以上应缴纳增值税额均为销项税额抵扣进 项税额后的余额。     2.所得税:1992年按33%税率计缴;1993年至1995年5月31日止按自贡市人民政 府自府函(1993)65号文批复同意按15%税率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和2%计缴。其中: 教 育费附加从1994年4月份起按增值税额的3%计缴。     4.交通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4%计缴。     5.其它税项:按国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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