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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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5% 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嘉善公司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 4% 以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 按预收房款的1%预交(扬州公司商铺按2%预交),待开 发项目全部竣工办理清算时,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汇算清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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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一)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二)营业税: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的3%--5%计缴 。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3%和1%计缴。 (五)所得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六)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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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一)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二)营业税: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的3%--5%计缴 。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3%和1%计缴。 (五)所得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六)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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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 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2) 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4% 税种 备注 增值税 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3) 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税法有关 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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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一)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二)营业税: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的3%-5%计缴 。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3%和1%计缴。 (五)所得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六)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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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 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2) 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3%--5% 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 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3) 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税法有 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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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 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2) 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3%--5% 按建筑业收入、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 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按应交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 (3) 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税法有 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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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本公司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工程:本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以工程合同的总收入 、工程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的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与合同相关的价款能 够收回,并且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工程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的计量时,确认营业 收入的实现。 (3)转让档口使用权:以公司与档口使用者签定合同,按档口使用年限确认当年 营业收入。 (4)物业管理费收入:按当期收到的物业管理费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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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税 项 计 税 基 础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 17%

营业税 应税劳务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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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202,261.16 2,060,000.00

债权投资收益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

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其他

合计 -202,261.16 2,0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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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额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其他税项 :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税法有 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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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有限 公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2、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额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其他税项 :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税法有关 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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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 )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 有限公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2)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额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

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税法 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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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 )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 有限公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2)流转税及附加:

    税  种          税 率        备  注

增值税 17% 按销售额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税法 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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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⑴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有限 公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⑵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按物资购销收入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⑶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税法有关 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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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有 限公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2)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 按物资购销收入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4%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税法有 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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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23,453.7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7%,其中:处理股票投资损失38,905.79元, 其他联营投资收益15,4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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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1) 所得税:按沈阳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一日《关于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 司减征所得税的函》批示:“公司所得税率从一九九三年起减按15%执行。

(2)流转税及附加:

税 种 税 率 备 注

增值税 17% 按物资购销收入

营业税 3% 按建筑业收入

营业税 5% 按服务业及销售不动产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3% 以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2)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税法有关规 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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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投资收益

    本期为501,729.70元,为上年同期的19.71%.其中:债券投资收益1,439. 80元.联营分利500,28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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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税项:

    公司承担主要税项如下:

    营业税:建筑业税率3%,服务业及销售不动产税率5%。

    所得税:税率为15%。

    城建税:税率7%。

    教育费附加:税率3%。

    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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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06-30
`税项:

    沈阳市内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设在外地企业按当地规定交纳。其他各税按相应税 法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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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税项

    沈阳市内公司所得税税率15%,设在外地企业按当地规定交纳。其他各税按相应 税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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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06-30
`“投资收益”

    比上年同期增长104.7%,主要是公司房地产开发和股权投资等 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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