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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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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6年2月13日,本公司股改方案未获表决通过。
2、2006年1月24日,湘火炬债务重组债权银行与本公司和潍柴动力就本公司债务重
组意见和重组框架协议主要建议条款进行会谈,并初步达成以下共识:湘火炬本部债务纳
入重组范围;重组期限为7年;重组期内允许湘火炬本部安排担保置换;基本同意湘火炬
提出“免除2004年7月至协议生效日尚未收取的贷款罚息”的要求,但需进一步跟进和核
实每一笔罚息的性质才可以做出具体免除的决定意见。上述会谈共识尚须会谈各方正式
签署后方能生效。
3、根据本公司2006年3月27日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5年末总
股本936,286,5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不送红股。此预案尚须经
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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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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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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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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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年1月10日,本公司与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
汽)及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签署了《关于重庆红岩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22997.7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本公司所持有的重庆红岩40.
64%的股权和股东权益转让给重庆重汽,支付方式为重庆红岩持有的上海同岳运输有限
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19815.91万元按95%折扣后的金额18825.12万元和现金4172.65万
元。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业经本公司2005年3月8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2005年1月10日,本公司与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汽
)签署了《关于重庆卡福汽车制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3739.32万元
人民币的价格将本公司所持有的重庆卡福汽车制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股东
权益转让给重庆重汽,支付方式为现金。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业经本公司2005年3月8日召
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05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上海电器(集团)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本公司拟向上海电器(集团)总公司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5
1%的股权和綦江綦齿锻造有限公司24.48%的股权。
4、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以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福山路450号16楼的房产为上海生生投资有限公司向该
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为2003年11月20日至2004年11月
19日。2005年1月26日,该抵押登记已注销。
5、本公司于2003年7月14日与长沙市商业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向其借款人民币
7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并由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004年5月8日,
该行以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
款合同,并提前清收本息。该院做出裁定,并于5月11日冻结了本公司持有重庆红岩汽
车有限责任公司14.4%的股权。2005年3月25日,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湘
高法民二初字第25-2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公司与长沙市商业银行已达成和解协议,
故解除本公司冻结的财产。
6、2005年3月14日,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沪银监发【2005】
63号文件《关于责令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的决定》,本公司参股的新
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已被责令停业整顿。截至2004年12月31日
止,本公司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为6106.8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股权投资按
75%计提减值准备。
7、报告期内,由于上海同岳运输有限公司购入汽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将其开具
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1
2月31日止,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为13,423.51万元(其中有12,754.21万元已到期转入应
收账款核算)。目前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正逐步收回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款项,截至审
计报告日止,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已收回3,207.45万元,尚有10,216.06万元未收回。
报告期内,由于上海同岳运输有限公司购入汽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将其开具的商
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本公司参股公司-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4年12月
31日止,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为19,815.91万元已到期转入应收账款核算。根据2005年1月
10日《关于重庆红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公
司的商业承兑汇票19815.91万元按95%折扣后的金额18825.12万元转让给本公司。目前
本公司正逐步收回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款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止,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已收
回9,025万元,扣除5%的折扣计990万元后尚有9800.91万元未收回。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为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000万元流动资
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审计报告日止,上述借款有2000万元已逾期。
为了化解上述资金风险和担保风险,从2005年4月1日起,本公司对上述二家公司的
资产进行托管,直至收回全部资金和解除担保止。
8、根据本公司2005年4月18日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4年末总
股本936,286,5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不送红股。此预案尚须经
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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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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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于2004年7月23日与Midwest Air Technologies Inc.公司(以下简称:
Midwest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同意其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鸿
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大连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昆山
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鸿本机械有限公司、唐山鸿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鸿
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鸿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75%的股权及股权收益,
转让总价初步定为18972万元人民币。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以上公司
的股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7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此
次交易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且与交易对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在长沙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至2004年7月13日已到期,本
公司未及时向该行偿还贷款。截止至2004年8月12日,本公司共有人民币25362万元逾期
贷款,占公司2004年6月30日净资产的18%。以上借款的用途均为流动资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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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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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贷款质押担保,将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520 万股中的3733 万股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股份质押期限为2004 年3 月3 日起。
2、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 年2 月10 日召开,会议同意将本公
司名称变更为“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3 年末总股本936,286
,56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0.2 元(含税),不送红股。此预案尚须经本公司2
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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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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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2003年7月1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本公司2003年配股预案,该预案须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于2003年8月15日与中国航天华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华晨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关于中国航天华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多边协议》,
拟以人民币35971万元受让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国航天华晨汽车有限责
任公司50%的股权。该协议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交易各
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向交易各方共同开立的共管帐户中存入人民币31000万元
的投资信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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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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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于2003 年1 月28 日与重庆重型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德隆国际战略
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重庆红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 比1 的比例派发股票红
利,以10 比4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10 派0.25 元现金(含税),此项
预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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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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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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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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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2 元现金(含税)该项预 案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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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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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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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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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1998年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同意收购株洲活塞销厂和组建株 洲火炬活塞销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经株洲体改委株体改字(98)022号文件 批准,于1998年9月收购行为业已完成,原株洲活塞销厂的法人资格灭失,同时, 本公 司与株洲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一起共同组建株洲火炬活塞销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其中本公司将原株洲活塞销厂的资产及少量现金投入到新设 立的公司,占90%的股份,株洲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现金250万元,占10% 的股份,新设立的株洲火炬活塞销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于1998年9月22日进行工商登记。     株洲火炬活塞销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年9─10月份的产品销售收入5657432. 08 元,利润总额为-215509.38元。     株洲火炬活塞销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年9─10月份的产品销售收入5657432. 08 元,利润总额为-215509.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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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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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决定1995年税后利润分配预案为:1995年度不分配,转 在下年度一并分配。     以上方案提交199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方案 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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