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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00-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应税劳务及项目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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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00-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应税劳务及项目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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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00-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应税劳务及项目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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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00-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应税劳务及项目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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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00-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应税劳务及项目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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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 税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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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00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00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00-7.0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0.00-3.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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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13-17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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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 项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2.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列示如下: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软融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京国税 068号文件的规定及京国税 二字[1999]222号的批复,同意自1998年9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免缴企业所 得税;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7.5%的所 得税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 其经浦税政抄(2000)9号、浦企财抄(2000)6号文批示,对其给予财政扶持:

    1)对该子公司在考核其营业收入的前提下,自实现营业收入之日起,五年内新区 财政取得的相应地方财力给予100%的财政专项补贴.

    2)自该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之日起,在考核其增值额和有关利润的基础上,三年 内新区财政取得的相应地方财力给予100%的财政专项补贴,三年期满后新区财政取 得的相应地方财力酌情给予不超过二年的100%财政专项补贴,后五年新区财政取得 的相应地方财力给予50%的财政专项补贴.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汇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其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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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 项 计 税 基 础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 3%

营业税 技术服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及已交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软融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 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京国税 068号文件的规定及京国税 二字[1999]222号的批复,同意自1998年9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免缴企业所 得税.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汇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北京市西城地方税 务局西地税减免[1999]519号文件批准,同意自1999年9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浦税政抄(2000)9号、 浦 企财抄(2000)6号文批示,对其给予财政扶持:

    1)对该公司在考核其营业收入的前提下,自实现营业收入之日起,五年内新区财 政取得的相应地方财力给予100%的财政专项补贴.

    2)自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之日起,在考核其增值额和有关利润的基础上,三年内 新区财政取得的相应地方财力给予100%的财政专项补贴,三年期满后新区财政取得 的相应地方财力酌情给予不超过二年的100%财政专项补贴,后五年新区财政取得的 相应地方财力给予50%的财政专项补贴.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汇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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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产品、商品销售及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工程施工、房地产销售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

    房屋租赁、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附加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为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19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新地税二字(1996)017号文件的批复,本公司于乌鲁木齐市注册,股份 改组及上市之后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94] 京国税 068号文件的规定及京国税二[1999]222号的批复, 同意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 中软融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1998年9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免缴所得税。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汇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北京市西城地方税务 局西地税减免[1999]519号文件批准免征所得税。

    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汇通腐植酸科技开发公司以风化煤为原料进行生产, 属于利用“三废”应免税企业,符合国家税务局1994年3月29日财税字(1994)001 号文件规定,应免征所得税五年。该公司1998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 免税手续正在 办理之中,暂不计提所得税。   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汇通财务顾问有限责任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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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产品、商品销售及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工程施工、房地产销售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

    房屋租赁、一般劳务及其他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附加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为 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 19 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地方税务局新地税二字(1996)017号文件的批复,本公司于乌鲁木齐市注册 , 股份改组及上市之后所得税税率均为15%。

    其中: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 京 国税068号文件的规定及京国税二[1999]222号的批复, 同意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软融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1998年9月1日起至2000 年12月31日止,免缴所得 税。

    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汇通腐植酸科技开发公司以风化煤为原料进行生产, 属于利用“三废”应免税企业,符合国家税务局1994年3月29 日财税字( 1994 ) 001 号文件规定,应免征所得税五年。该公司1998年12月30 日正式成立,免税手续 正在办理之中,本期暂不计提所得税,年度再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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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商品物资零售及批发收入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适用税率17%。

    (2)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运用税率为3%, 承 包租赁收入税率5%。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税额 的3%计缴。

    (4)所得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19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新地税二字(1996)017号文件的批复, 本公司股份改组及上市之后税 率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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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1)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商品物资零售及批发收入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适用税率17%。

    (2)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为3%, 承包 租赁收入税率5%。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19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地方税务局新地税二字(1996)017号文件的批复,本公司股份改组及上市之后税 率均为15%,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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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商品物资零售及批发收入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适用税率17%

    (2)营业税

    工程施工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 承包 租赁收入适用税率5%。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政函[1996]1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批准(新地税二字[1996]017号),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所得税按 15 %缴纳,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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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本期末发生投资项目,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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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根据新政函(1996)019号文,工程施工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3%, 承包租赁收入适用税率5%。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率17%,所得税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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