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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期后事项 1、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向各银行借款人民币6600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2006年3月24日,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 3600万元。该借款由上海恒嘉美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担保,借款月利率为6.09‰,借 款期限为6个月。 2006年4月5日,本公司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该 借款由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月利率为5.107%,借款期限为一 年。 2、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已向各银行归还借款人民币11500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 4000万元,系由上海恒嘉美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借款到期日为2005年2月1 9日,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借款已逾期。2006年3月1日及2006年3月24日本公司已全部 归还。 2005年3月23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 1000万元,系由本公司以持有的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该借款到期 日为2006年2月22日。2006年1月20日本公司已将该借款归还。 2005年12月22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乌鲁 木齐市商业银行奇台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系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借 款到期日为2006年3月22日。2006年3月8日上述借款已归还。 2003年6月6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 系由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借款到期日为2006年4月6日。2006年 4月6日上述借款已归还。 2005年6月17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700万元, 系由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借款到期日为2006年4月17日。2006年 4月6日上述借款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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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预计负债 合并数 类别 2005-6-30 2004-12-31 担保损失 11,000,000.00 11,000,000.00 合计 11,000,000.00 11,000,000.00 注:预计负债系预计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可能发生的损失。截止20 0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10,000, 000.00元,因本公司为其担保的银行贷款均已逾期,且该公司存在归还到期贷款资金困 难,故本公司按10%预计未决担保可能存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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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期后事项 1、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向各银行借款人民币5400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2005年2月1日,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分别取得短期借款人 民币5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及1500万元,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该借款新疆新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月利率为5.12‰,借款期限分别为9个月、10个 月、11个月及12个月。 2005年3月23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分别取得短期借款 人民币1000万元及1400万元,共计人民币2400万元。该借款仍以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 司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借款月利率为6.045‰,借款期限分别为 10个月及11个月。 2、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已向各银行归还借款人民币5600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2003年7月11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 币200万元,系由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04年7月10日,2 005年2月16日本公司已将该借款归还。 2002年11月5日,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取得长期借款人民 币3000万元,系由新疆啤酒花股份有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04年11月4日,20 05年2月1日本公司已将该借款归还。 2004年2月23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取得短期借款人民 币2400万元,系本公司以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作 质押,借款到期日为2004年11月22日,2005年3月23日本公司已将该借款归还。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331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 准报出日止,本公司借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32900万元,逾期贷款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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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期后事项 1、2004年3月1日本公司为确保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同时有效 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500万元的到期贷款继 续申请转贷,且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淳大万丽酒店工程 作抵押,期限一年。 2、2004年3月1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出让其所持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汇 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评估值的上海淳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值为依 据出让所持有的该公司10%的股权。 3、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麓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湖南汇通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2902.80万元的转让价格收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 南麓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9.50%的股份,截至2003年12月31日该股权尚未办妥产权过 户手续。该收购事宜于2004年2月已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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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期后事项 1、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新疆昌源水利水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额度在人 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的贷款互保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详见注七1) 。2002年12月31日后,新疆昌源水利水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借入由本公司提供 担保的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 2、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03年3月3日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保 协议,双方约定相互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 3、考虑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南麓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 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1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110 3万股(占总股本的4.73%)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华兴支行,为湖南麓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期限为半年。 4、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因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已将所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6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8%)质押给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 心区支行,期限一年。截止报告日前,该公司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计639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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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预计负债

    a. 确认原则: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 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 计量: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 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如 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在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 确定.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 则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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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期后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七日将所持新疆新佳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以本公司 的账面价值人民币10,530,247.30元转让予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新疆新佳房地 产开发公司二零零零年全部损益均归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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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2000年2月3日, 深圳市富士豪实业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海南维达实业有限公 司所转让的股权后持股比例达到29.99%,成为第一大股东。

    截止2000年2月3日, 深圳市富士豪实业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海南维达实业有限公 司所转让的股权后持股比例达到29.99%,成为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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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本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一九九九年度 中期分配预案为:以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总股本117,000,000股为基数, 以 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以任意 盈余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本公司1998 年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28 号文 批准,已于1999年7月7日开始实施并于7月12日-7月23日缴纳配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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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概无就资产负债表日后和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影响报告 期或报告期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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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期后事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经董事会批准,将上市募集资金投入 节水抗旱促长剂与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本公司投入黄腐植酸节水抗旱促长剂项目 2325万元。投资3000万元与北京中软融鑫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合资设立北京中软融 鑫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900万元,本公司占有76.92%股权,除以上投资 事项外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概无就资产负债表日后和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 影响报 告期或报告期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

    根据克拉玛依市天山实业开发公司与深圳市巴飞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克拉玛依市天山实业开发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291.699万股(占总股 本的3.24%)以总价589.23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巴飞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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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概无就资产负债表日后和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 影响报 告期或报告期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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