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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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决议分配的现金股利 项目 2004.12.31 本期增加 决议分配的现金股利 137,547,450.00 137,547,450.00 合计 137,547,450.00 137,547,450.00 项目 本期减少 2005.12.31 决议分配的现金股利 137,547,450.00 137,547,450.00 合计 137,547,450.00 137,54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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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5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对联营公司—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增资后,公司对该公司股权由40%降至34.51%。该投资款已于2005年7月14日支付 ,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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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出售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股权 公司于2004年12月10日与IBM Far East Holding B.V.(以下简称“IFEH”)及IBM亚 洲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PA”)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长城国际信 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股权以4,400万美金转让给IPA,IFEH放弃优先购买权。该 项交易于2005年4月6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对外投资 公司于2004年12月10日与IB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 V.(以下简称“IBM”) 达成协议,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长城国际系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700 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350万美元,IBM持有80%的股份,公司持有20%的股份。该公司 于2005年2月3日正式成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作粤深总字第201828号,经营期限 十年。该公司主要从事服务器等高端产品的加工制造。 (3)购买固定资产公司于2005年1月17日经董事会决议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 元的价格购买北京世纪科贸大厦七个楼层,共计7,931.84平方米,惟固定资产购买协议 尚未签定。 (4)股权变动 a、公司的投资公司—北京金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长科”)与 北京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科泰”)于2004年2月20日在中国北京签订 《公司合并协议》,由北京金长科吸收合并北京艾科泰,吸收合并完成后北京金长科继 续存续,北京艾科泰解散。该项合并业务已于2005年1月21日获得北京市商务局京商资 字【2005】57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北京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长科国际电子有 限公司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的批复》。根据上述批复,北京金长科于2005年3 月28日领取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其余工商变更手续正在 办理之中,完成吸收合并后,公司拥有北京金长科股权由30%降至10%。 b、2005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对联营公司—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对该公司股权由40%降至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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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4年7月,公司收到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03年红利309,0 09,159.70元; (2)2004年7月,公司提前归还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100,000,000元 的短期借款; (3)2004年7月,公司归还了中信实业银行南山支行5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4)2004年7月,公司归还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30,000,000元的出口卖方信 贷短期借款; (5)至2004年8月,公司支付了2003年度红利45,849,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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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04年2月20日,KINGS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简称“KINGSTON” )与公 司签订《关于金士顿科技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金士顿 科技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金士顿”)20%的股份,以3,850,000.00美元的价 格转让给KINGSTON。 上述转让事项经公司与KINGSTON董事会批准并于2004年3月1日经上海市外高桥保税 区管理委员会沪外管委经贸管[2004]33号文《关于“金士顿科技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改制为外商独资企业申请的批复》批准。上海金士顿已于2004年3月25日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KINGSTON亦于2004年4月8日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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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i. 长城国际增资事宜 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拟按如下方案增资:本公司及另一方股东IB M按20%及80%的持股比例分别出资58万美元及232万美元,共计290万美元,使长城国际 的总投资额及注册资本总额均由490万美元增加到780万美元。本次增资的资金来自于 长城国际发放的2002年度分红。该增资事宜已于2003年7月获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局批准(深外经贸资复[2003]2717号),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2003年7月,公司收到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2002年红利223, 012,721元(已扣除“事项1”所述增资款); (3)200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2002年红利11,008,000 元; (4)2003年7月,公司提前归还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1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 (5)2003年7月,公司提前归还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70,000,000元 的短期借款; (6)2003年7月,公司提前归还了招商银行华侨城支行10,000,000元的短期借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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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公司存在以下其他事项: 对深圳开发科技股份 231,840,000.00 对深圳开发科技股份 公司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1998年3月1日至 有限公司2,800万美元2003年3月1日期间与中国银行湖 南分行签订的所有借款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同项下全 部本金之和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部分提供担保。保 证期间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包括展期后 )届满之日起均为两年。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 于2002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并且在2003年1月至3月期 间无新增贷款,公司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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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 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 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 确定。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帐面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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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八项《企业会计 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新的准则和制度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无应追溯调整2001年1月 1日以前会计年度的重大事项 (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公司截止2000年12月31日应收美国英特尔公司广告费计150万美元, 该 款项已于2001年3 月 7 日收回, 业已汇入本公司账户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号: 0101040014081。

    (3).本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2000 年度净利润分配议案 为:按2000年度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10%法定公益金。以2000年 12月31日总股本458,491,5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元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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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本公司于2000年1月27日至2月23日实施1999年度配股工作。本次配股以 1997年底公司总股本158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由于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 且不予转让,实际配售共计1710万股,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205,200,000.00元,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305,661,000.00元, 资本公积金增至人民币410,057,649.64元。

    (2).本公司于2000年4月21日将短期投--债券投资人民币55,000,000.00元卖 出,收回现金人民币55,276,285.29元, 业已汇入本公司账户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 行账号:023002630007167。

    (3).本公司于2000年4月2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1999 年度净利润分配议 案为:按1999年度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10%法定公益金,以现有股本 (305,661,000.00元)为基数每10股送2元现金股利,每10股送2股红股,另外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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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1999年7月13日取回在中国长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一千万元,存入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截至1999年8月8日,本公司已没有在中国长城财务 公司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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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期后事项

    (1)1999年1月29日本公司将原存于中国长城财务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七千六百万转 存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

    (2)1999年1月29日本公司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银行存款归还中国工商银行深 圳市分行贷款人民币一亿元。

    (3)1999年2月5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本公司1998 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10%公益金,派发普通股股利每10股派现金红利1 元(含税).计分配股利人民币20,611,500.00元.按1998年末总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共转增股本计人民币82,446,000.00元.该条议案尚需股东大会表决同意, 并报有关 部门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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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1998年4月 1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决议建议,本公司1997 年度的净利润 分配预案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10%,派发普通股股利每10 股派 送人民币1元,计派送红利人民币15,855,000.00元. 另由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 增3股计转增股本人民币47,565,000.00元, 上述议案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获证券 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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