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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5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

明医药”)董事会于2018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

月13日下午15:00 — 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帆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7日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均为2018年8月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2,440,609股,占易明医药股份总数的53.9957%。 其中委托出席的是:西藏华金天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邓昊出席,委托股数20,468,757股;北京匀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李想出席,委托股数1,000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30,000股,占易明医药股份总数的2.1242%。

董事长高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候选董事、候选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候选董事周战、候选监事彭辉、职工代表监事刘航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选举高帆先生、周战先生、庞国强先生、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均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1.1.1 选举高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高帆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2 选举周战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周战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3 选举庞国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庞国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4 选举王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王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选举1.2.1 选举宋瑞霖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宋瑞霖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2 选举郑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郑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3 选举温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温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彭辉先生、邓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的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刘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航先生将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1 选举彭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彭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1 选举邓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102,44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

邓昊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70,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易明医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易明医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易明医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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