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的通知,获悉南方同正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1、本次南方同正持有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逐笔列示)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00 | 2017年8月21日 | 2018年8月3日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38,500,000 | 2017年8月14日 | 2018年8月13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5%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 | 2017年8月22日 | 2018年8月14日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00 | 2017年8月21日 | 2018年8月15日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合计 | 38,500,201 | 8.45% |
2、南方同正持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南方同正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5,355,676股,则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08%。其中:
(1)已办理担保信托登记股份合计8,3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1%;
2017年10月19日,南方同正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00万股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担保与信托登记手续,担保信托专户为“南方同正-西部证券-17同正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2)已办理质押登记的总股数为332,245,699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2.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7%;
综上,南方同正已办理质押和担保信托登记的股份数为415,245,699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1.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08%。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