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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50,4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7元,共计募集资金500,000,325.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000,325.4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2015年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42,721.9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957,603.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11号)。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5,298,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432.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7,999,432.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66,002.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633,4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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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5,197,756.3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7,656.1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为3,255,057.53元;2018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48,797.00元,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279.4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2,246,553.3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0,935.5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为3,255,057.53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6,967,043.2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收益)。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06,251,555.58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6,251,555.58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2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33,774.2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为40,039,152.18元;2018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072,733.09元,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67,738.95元,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银行理财收益为6,494,272.4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3,324,288.67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14,324,288.67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29,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01,513.2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为46,533,424.63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04,944,078.5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3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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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天地药业)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地药业控股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医药),剩余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2015年7月,天地药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开元医药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9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6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转出至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6月27日,公司及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存放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福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进行专户存储。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及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福支行原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2月终止三方监管并注销。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同意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暂未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172,280.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收购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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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8.2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 2201028119200382050 | 72,318,298.31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 2201028119200393009 | 4,648,744.95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合 计 | 76,967,043.26 |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1个定期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80210020000009798 | 2,544,164.76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680210160000004975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67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59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5006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91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83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18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00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42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34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4926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5402 | 25,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5394 | 25,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80210160000000675 | 24,000,000.00 | 七天定期存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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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6010078801400000180 | 1,771,857.72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6530000010120100243448 | 137,110,652.55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6530000010121800100728 | 5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6530000010121800100728 | 33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海口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营业部 | 1011812200000136 | 359,517,403.50 |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1011812200000279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1011812200000325 | 10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1011812200000703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1011812200000846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1011812200000989 | 50,000,000.00 | 定期存款户 | |
合 计 | 2,204,944,078.5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目因主要从事开发研究工作,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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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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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495.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4.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224.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6,500.03 | 16,500.03 | 704.87 | 9,225.45 | 55.91 | 2018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2.06 | 100.04 | 201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25,997.14 | 99.99 | 201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7,500.03 | 47,500.03 | 704.87 | 40,224.6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 计 | 47,500.03 | 47,500.03 | 704.87 | 40,22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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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7年12月,由于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其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以及公司需根据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工艺升级、另行选购定制设备,该建设项目无法按计划投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 2015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地药业控股子公司开元医药,实施方式为天地药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5年6月3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23,718.75万元,其中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目置换2,718.7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置换21,00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76,967,043.2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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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5,763.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07.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432.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 否 | 65,763.34 | 65,763.34 | 6,995.60 | 19,737.47 | 30.01 | 2019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湖南廉桥药都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项目 | 否 | 60,000.00 | 60,000.00 | 5,211.67 | 29,348.11 | 48.91 | 2019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 | 是 | 170,000.00 | 170,000.00 | 600.00 | 2,346.85 | 1.38 | 2019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5,763.34 | 295,763.34 | 12,807.27 | 51,432.4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 计 | 295,763.34 | 295,763.34 | 12,807.27 | 51,432.4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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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事项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暂未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172,280.07万元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收购奇力制药100%股份,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8.2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资金3,016.2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注] | 尚未使用的2,204,944,078.5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其定期存款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2017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额度分别不超过1.5亿元、14亿元、4.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32,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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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之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盐城开元) |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5,000.00 | 54.60 | 4,555.27 | 91.11 | 2018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5,000.00 | 54.60 | 4,555.2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之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盐城开元),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7年12月,由于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其污水处理厂尚未建设,以及公司需根据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工艺升级、另行选购定制设备,该建设项目无法按计划投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 |
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原计划为天地药业。鉴于以下两方面原因公司将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部分变更为开元医药:(1) 天地药业目前主要通过新建厂房、生产车间、配套工程开展募投项目建设,由开元医药利用现有的部分空余厂房及公用设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节约项目资金和建设时间,较快地达成项目产能;(2)开元医药利用现有的部分空余厂房及公用设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提高现有资产利用率。
2015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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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地药业控股子公司开元医药,实施方式为天地药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5年6月3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